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《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》《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规定,对已取得《道路运输证》、180日(含)以上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年审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(截止到2026年8月25日),注销其《道路运输证》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2026年8月公告注销《道路运输证》车辆信息.docx
东营市交通运输局
2026年8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