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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注销危险货物运输车辆《道路运输证》的公告

发布日期:2026-08-25 18:23 浏览次数: 字体:[ ]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《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》《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规定,对已取得《道路运输证》、180日(含)以上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年审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(截止到2026年8月25日),注销其《道路运输证》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2026年8月公告注销《道路运输证》车辆信息.docx



东营市交通运输局

2026年8月25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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